治疗阿米巴痢疾的吐根碱类药物有哪些,如何使用? 治疗阿米巴痢疾的吐根碱类药物为盐酸吐根碱与去氢吐根碱。 (1)盐酸吐根碱: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性粉末,易溶于水与乙醇,呈中性或弱酸性反应,无臭,味苦。是目前所有抗阿米巴药中作用最强、效果最快者,能直接杀灭肠壁内及肠道外阿米巴滋养体,但对包囊无效。其杀灭作用主要是通过阻断核酸核蛋白的合成而阻止滋养体的分裂,因原虫摄取药物比宿主细胞快而具选择性毒性。 本品适用于急性阿米巴痢疾急需控制症状者。对治疗肠外阿米巴病,如肝、肺、脑、肾阿米巴性脓肿疗效也佳。此外,还可用于蝎子螫伤及肺吸虫病。本品与喹碘方或卡巴胂合用可根治阿米巴痢疾。 治疗阿米巴痢疾时,每日用为1mg/kg,成人一般为0.06g/d,或每次0.03g,每日两次,深部肌肉注射,连续6天。重症者再继以每日深部肌肉注射0.03g,连续6天,共12天。病情顽固者,每日深部肌肉注射0.06g,连续9天,停3天后,再以同量继续3天。 使用本药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其溶液遇光逐渐变为类黄色,宜避光保存,变色后不宜再用。 ②本品排泄慢,毒性大,治疗量与中毒量接近,且可蓄积中毒,不宜长期使用。对人的致死量为10~20mg/kg。用药后期,多出现副反应,常见症状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用药前静注10%葡萄糖酸钙注射液10ml,可减轻副反应)。对心肌损害表现为血压下降、心律不齐等,半数病人药后有异常。 ③器质性心脏病、重度贫血、肝肾功能不全、孕妇、老弱患者、幼婴与即将手术的病人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