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功能亢进可引发心脏的异常,称之为甲状腺功能亢进性心脏病(甲亢性心脏病)。但不少甲亢患者可同时伴有原来已经存在的心脏病,如动脉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以及先天性心脏病等。 1、药物治疗 在治疗中根据甲亢的症状,药物剂量应适当调整。当甲亢的症状被控制后,可将有效剂量改为适当的维持量。 2、放射性碘治疗 一般原则是,对甲亢性心脏病,尤其是伴有器质性心脏病的甲亢,为了防止复发,主张用放射性碘治疗;对老年患者,当抗甲状腺药物治疗不佳时,或病情较重时,可选用碘131治疗;对曾一次或数次行甲状腺切除术,而甲亢复发的患者,碘治疗更为合适。 而年龄较小,尤以20岁以下的患者,以及孕妇或有甲状腺肿瘤可能者,则不宜使用。具体方法为:首先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待甲亢症状减轻,心功能基本恢复,停药4~7天后,给予放射性碘治疗,2周后酌情加用小剂量抗甲状腺药物。 3、外科手术 一般采用甲状腺次全切除术。施行甲状腺手术前患者有心脏征象并不足以成为禁忌证,即使合并心绞痛,也不是手术的绝对禁忌证。凡疑是甲状腺癌者应施行手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