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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口服降糖药知多少

2018-8-11 17:33| 发布者: 田园网| 查看: 635| 评论: 0

糖尿病治疗中“五驾马车”即糖尿病教育与心理治疗、饮食治疗、运动治疗、药物治疗与糖尿病监测,缺一不可。糖尿病口服药物治疗是糖尿病综合治疗的重要环节。近年来由于口服降糖药物的种类增加,提高了糖尿病患者的生活质量。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口服降糖药,供参考。

磺酰脲类

【作用机制】

1.刺激胰岛素释放,不刺激合成,使细胞内钙离子水平、cAMP水平及三磷酸肌醇水平升高。

2.增强B细胞对刺激物的敏感性。

3.外周作用:增强对胰岛素的敏感性和对葡萄糖的摄取,降低血糖。

【适用对象】

1.新诊断的2型糖尿病,有一定的胰岛素分泌功能。

2.40岁以后发病。

3.糖尿病病史短,无糖尿病并发症,肝、肾功能及血脂正常。

4.体重正常或较轻者。

5.未使用过胰岛素或每日低于40u(尤低于20u)的胰岛素即可良好控制血糖者。

6.谷氨酸脱羧酶抗体、胰岛细胞抗体和胰岛素抗体均阴性。

【副作用】

1.低血糖症:最常见也最危险。

2.体重增加。

3.消化道反应。

4.皮肤过敏反应。

5.血细胞减少:偶见。

6.神经系统反应:头晕、视力模糊、共济失调等少见。

【禁忌症】

1.1型糖尿病或胰性糖尿病。

2.妊娠糖尿病或糖尿病合并妊娠。

3.手术前后患者。

4.合并严重感染。

5.应激或严重创伤。

6.糖尿病合并急性并发症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DAK)、非酮症性高渗昏迷等。

7.既往对磺酰脲类(SU)降糖药有严重不良反应者。

8.SU类药过敏者或磺胺类药物有过敏者。

9.严重肝、肾疾病。

10.严重心、脑、肺等并发症。

11.血液病:溶血性贫血,白细胞、粒细胞、血小板或全血细胞减少。

12.活动性肺结核。

13.严重的垂体功能和甲状腺功能不全。

14.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注意事项】

1.年老体弱者使用磺酰脲类药剂量酌情调整。

2.肝、肾功能不全者,磺酰脲类剂量宜偏低或改用胰岛素。

3.哺乳妇女和儿童不宜使用磺酰脲类药。

笨甲酸衍生物类(格列奈类促胰岛素分泌剂)

【作用机制】

笨甲酸衍生物类降糖药是一种新型的口服降糖药,其特点如下:

1.非磺脲类胰岛素刺激物,与磺脲药受体相同,但作用位点不同。

2.作用机制及副作用与磺脲要相似。

【适应症】

1.2型糖尿病经饮食及运动治疗未能有效控制高血糖,而有一定的胰岛素分泌功能,却又不足以抑制餐后血糖升高者。

2.目前无急性并发症(包括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非酮症性高渗昏迷、感染、手术等)。

3.不合并妊娠、哺乳。

4.无严重肝、肾功能不全。

5.无不稳定性心绞痛、严重心律失常,及近一年内未发生过心肌梗死。

6.单一用药效果不佳时,与二甲双胍或格列酮类合用,可加强效果。不宜与磺脲类降糖药合用,因作用方式相同,不能提高疗效。

【不良反应】

1.低血糖

2.消化道反应

3.过敏反应

4.肝脏酶增高

【注意事项】

1.有明显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2.孕妇、哺乳、12岁以下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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