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 9 月 12 日报道,河南郑州发现一例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患者是 9 月 8 日从首尔至郑州航班上的一名中国籍旅客,因发热,经中国疾病控制中心反馈复核,其寨卡病毒检测阳性。 据介绍,这名中国籍旅客此前曾在国外旅行,到过美国、韩国,最后经过河南郑州入境,在郑州机场被公安边防总队、机场检验检疫部门检验过程中发现问题。 目前,该名旅客已被隔离观察。 问什么是寨卡病毒? 寨卡病毒病(Zika Virus Disease)是由寨卡病毒(Zika Virus)引起并通过蚊媒传播的一种自限性急性疾病。 寨卡病毒于 1947 年首次在乌干达从恒河猴体内被发现,1952 年在乌干达和坦桑尼亚的人体中分离到。2007 年以前,全球仅报告 14 例寨卡病毒病散发病例,2007 年首次在太平洋岛国密克罗尼西亚的雅普岛发现寨卡病毒暴发疫情,其后发现寨卡病毒感染病例和暴发疫情的国家及地区有增加趋势。 疾病概述 (一)病原学 寨卡病毒属黄病毒科(Flaviviridae)黄病毒属(Flavivirus),呈球形,直径约为 40-70nm,有包膜。基因组为单股正链 RNA,长度约为 10.8Kb,分为亚洲型和非洲型两个基因型,目前在南美地区流行的病毒为亚洲型。寨卡病毒与同为黄病毒属的登革病毒、黄热病毒及西尼罗病毒等存在较强的血清学交叉反应。病毒可在蚊源细胞(C6/36)、哺乳动物细胞(Vero)等细胞中培养繁殖并产生病变。 寨卡病毒的抵抗力不详,但黄病毒属的病毒一般不耐酸、不耐热,60℃ 30 分钟可灭活,70% 乙醇、1% 次氯酸钠、脂溶剂、过氧乙酸等消毒剂及紫外照射均可灭活。 (二)流行病学 1.传染源和传播媒介 传染源:患者、隐性感染者和感染寨卡病毒的非人灵长类动物是该病的可能传染源。 传播媒介:埃及伊蚊为寨卡病毒主要传播媒介,白纹伊蚊、非洲伊蚊、黄头伊蚊等多种伊蚊属蚊虫也可能传播该病毒。 根据监测,我国与传播寨卡病毒有关的伊蚊种类主要为埃及伊蚊和白纹伊蚊,其中埃及伊蚊主要分布于海南省、广东雷州半岛以及云南省的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临沧市等地区;白纹伊蚊则广泛分布于我国河北、山西、陕西以南的广大区域。 2.传播途径
蚊媒叮咬寨卡病毒感染者而被感染,其后再通过叮咬的方式将病毒传染给其他人。
母婴传播:曾自孕妇胎盘中检测出寨卡病毒,提示寨卡病毒可通过胎盘由母亲传染给胎儿。此外,有寨卡病毒血症的孕妇,可能会在分娩过程中将寨卡病毒传播给新生儿。在乳汁中曾检测到寨卡病毒核酸,但尚无寨卡病毒通过哺乳感染新生儿的报道。 血液传播和性传播:寨卡病毒有可能通过输血或性接触进行传播。截至目前,已各报告 1 例可能通过输血传播和性接触传播的病例。 3.人群易感性 包括孕妇在内的各类人群对寨卡病毒普遍易感。曾感染过寨卡病毒的人可能对再次感染具有免疫力。 4.潜伏期和传染期
5.地区分布 寨卡病毒病目前主要流行于美洲、非洲、东南亚和太平洋岛国等国家和地区。 (三)临床表现 临床症状包括发热、皮疹(多为斑丘疹)、关节痛、肌肉痛、结膜炎等。感染寨卡病毒后,约 80% 的人为隐性感染,仅有 20% 的人出现上述临床症状,一般持续 2~7 天后自愈,重症和死亡病例少见。 寨卡病毒感染可能导致少数人出现神经系统和自身免疫系统并发症,孕妇感染后可能会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 实验室检查 (一). 一般检查 血常规:部分病例可有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 (二). 血清学检查
寨卡病毒抗体与同为黄病毒属的登革病毒、黄热病毒和西尼罗病毒抗体等有较强的交叉反应,易于产生假阳性,在诊断时应注意鉴别。 (三). 病原学检查
治疗 寨卡病毒病通常症状较轻,不需要做出特别处理,以对症治疗为主,酌情服用解热镇痛药。在排除登革热之前避免使用阿司匹林等非甾体类抗炎药物治疗。 高热不退患者可服用解热镇痛药,如对乙酰基酚,成人用法为 250~500 mg/ 次、每日 3~4 次,儿童用法为 10~15 mg/kg/ 次,可间隔 4~6 小时 1 次 ,24 小时内不超过 4 次。伴有关节痛患者可使用布洛芬,成人用法为 200~400 mg/ 次 ,4~6 小时 1 次,儿童 5~10 mg/kg/ 次,每日 3 次。伴有结膜炎时可使用重组人干扰素α滴眼液,1~2 滴 / 次,每日 4 次。 患者发病第一周内,应当实施有效的防蚊隔离措施。对感染寨卡病毒的孕妇。建议每 3~4 周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 预防 目前尚无疫苗进行预防,最佳预防方式是防止蚊虫叮咬。做好室内以及周边环境的清洁非常重要,通过清理积水、垃圾等,可以有效减少伊蚊的繁殖空间,可能帮助减少寨卡病毒感染。建议准备妊娠及妊娠期女性谨慎前往寨卡病毒流行地区。 文章整理自国家卫计委发表《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2016 第一版)》一文,供各位医生朋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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