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癌是指骨骼系统与其他器官一样会罹患来自任何组织成份肿瘤或来自其他器官的转移性病变犯及骨骼的肿瘤, 可发生于骨细胞、骨骼的造血成份, 软骨以及纤维性或滑膜成份。骨癌的放疗是常见的一种治疗手段。那么放疗的目的和原则是什么呢? 一、骨癌放疗的目的 骨癌放疗目的不同,随之其放疗的方式、照射范围、时间和计量也各不相同。 1、单纯短期止痛的目的; 2、控制骨癌细胞扩散转移; 3、控制骨癌发展进行放疗。 二、骨癌放疗的原则 骨癌患者根据放疗的目的不同,随之放疗的原则也不同。 1、单纯短期止痛者:一般都是活动困难的重症病人,预计生存期不能超过3个月。 2、控制骨癌发展或是扩散转移进行放疗者:预计生存时间可能在半年以上。对骨转移发生在脊椎或骨盆等重要部位的病人,为防止其发展至病理性骨折、压迫神经等严重并发症。 三、常用的骨癌放疗方法 1、骨癌术中放疗:一次性大剂量照射使骨癌细胞失去了再氧合细胞周期同步化的机会,因此补充术后外照射放疗能起到进一步提高局部疗效的作用。 2、骨癌手术后放疗:可防止术后癌细胞的复发转移。 3、骨癌姑息性放疗:骨癌姑息性放疗主要用于不能进行手术切除的躯干骨癌的治疗,以控制骨癌细胞生长,骨癌患者经放射治疗后可减轻疼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