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传易感性:有家族史的乳腺癌发生率较无家族史的要高。特别是双侧乳腺癌患者和发病年龄较小者,这些妇女发生乳癌的危险性为一般妇女的9倍,可能与遗传因子有关,使其具有对乳腺癌的易感体质和病变内因。 2、性激素紊乱:雌激素、催乳素在动物实验中已证实有致癌作用。乳腺癌主要在妇女中发生,好发于绝经前、后及初潮早、绝经晚的妇女。当两侧卵巢不发育或已作手术切除者,乳腺癌的发病率明显下降。 3、病毒因素:病毒颗粒可通过哺乳传染,导致乳癌发生,此点已通过较多的动物实验所证实,所以有些学者推测乳腺癌的病因可能为病毒,但还没有充足的流行病学依据,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4、其他因素:初潮年龄、绝经年龄、初产年龄,乳腺的良性疾病,饮食因素及肥胖,不良生活习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