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性高血压大多起病及进展均缓慢,病程可长达十余年至数十年,症状轻微,逐渐导致靶器官损害。但少数患者可表现为急进重危,或具特殊表现而构成不同的临床类型。 (一)高血压急症 是指高血压患者血压显著的或急剧的升高(收缩压>2666干帕(200mMg),舒张压>17.33干帕(UOmIILE仅),常同时伴有心、脑、肾及视网膜等靶器官功能损害的一种严重危及生命的临床综合征,其舒张压>18.67&mdash20干帕和(或)收缩压>29.33干帕。 无论有无症状,也应视为高血压急症。高血压急症包括高血压脑病、高血压危象、急进型高血压、恶性高血压,高血压合并颅内出血、急性冠状动脉功能不全、急性左心衰竭、主动脉夹层血肿以及子痈、嗜馅细胞瘤危象等。 (二)恶性高血压 约眺一5%的中、重度高血压患者可发展为恶性高血压,其发病机制尚不清楚,可能与不及时治疗或治疗不当有关。病理上以肾小动脉纤维样坏死为突出特征。 临床特点: 发病较急骤,多见于中、青年: 血压显著升高,舒张压持续>17.33干帕; 头痛、视力模糊、服底出血、渗出和乳头水肿:④肾脏损窑突出,表现为持续蛋白尿、血尿及管型尿,并可伴肾功能小全; 进展迅速,如不给予及时治疗,预后不佳、可死于肾衰竭、脑卒中或心理衰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