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出生后血糖浓度有一段自然下降继而上升的过程,并且许多低血糖的新生儿并无任何临床症状和体征,因此,长期以来低血糖的定义一直未完全统一。目前多数学者认为,全血血糖<2.2mmol/L应诊断为新生儿低血糖,而不考虑出生体重、胎龄和日龄。 1、血糖测定 高危儿应在生后4小时内反复监测血糖,以后每隔4小时复查,直至血糖浓度稳定。由于纸片法检测简便、快速、无创、可作为高危儿的筛查,但确诊需依据化学法(如葡萄糖氧化酶)测定的血清葡萄糖值。须注意:①取标本后应及时测定,因室温下红细胞糖酵解增加,血糖值每小时可下降15—20mg/dl,②由于新生儿红细胞多,且其中还原型谷膀甘肽含量高,红细胞糖酵解增加,故全血糖值较血清糖低10— 15%,当血糖值<30mg/dl时,这种差异更大。 2、持续性低血糖者 应酌情选测血胰岛素、胰高糖素、T4、TSH、生长激素、皮质醇、血、尿氨基酸及有机酸等。 3、高胰岛素血症 可作胰腺B超或CT检查,疑有糖原累积病时可行肝活检测定肝糖原和酵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