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一、月经初潮早绝经晚。月经初潮年龄小于12岁与大于17岁相比,乳腺癌发生的相对危险增加2.2倍。闭经年龄大于55岁比小于45岁者发生的危险性增加1倍。月经初潮早,绝经晚是最主要的两个危险因素。 病因二、遗传因素。如果其母亲在绝经前曾患双侧乳癌的妇女,自身患病的危险性为一般妇女的9倍,而且病人的第二代出现的平均年龄约比一般人提早10年左右。姐妹当中有患乳癌的女性,危险性为常人的3倍。需要强调的是,并不是直接遗传,而是一种“癌症素质”的遗传,病人的亲属并非一定患此病,只是比一般人患病的可能性要大。 病因三、婚育。女性虽婚而不育或第一胎在30岁以后亦为不利因素,但未婚者发生乳癌的危险为婚者的2倍。生育对乳腺有保护作用,但仅指在30岁以前有足月产者。哺乳对疾病的发生有保护作用,主要是对绝经前的妇女。 病因四、电离辐射。乳腺是对电离辐射致癌活性较敏感的组织。年轻时为乳腺有丝分裂活动阶段,对电离辐射致癌效应最敏感,而电离辐射的效应有累加性,多次小剂量暴露与一次大剂量暴露的危险程度相同,具有剂量-效应关系。 病因五、不健康的饮食习惯。发病率和死亡率与人均消化脂肪量有较强的相关。有些公司职员高收入造成高生活水准,形成不科学的、不健康的“高热量、高脂肪”饮食习惯,结果导致发病率大大提高。 病因六、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有些长期从事办公室工作的女性白领坐多动少,缺乏锻炼,接触阳光少。大多职业女性由于工作关系,长时间紧箍着乳罩,难得给乳腺“松绑”;还有些职业女性迫于工作的压力或追求事业的成功,过着单身贵族或丁克族生活,不成家,不要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