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在现阶段还是让人闻风丧胆的一种恶性肿瘤,很多人正在承受着肝癌带来的折磨,不止身体上,还有心理上的折磨。面对这个能夺走人生命的疾病,我们有什么诊断方法?诊断标准是什么呢? 由于肝癌患者病情多变,所以对肝癌我们不可能只有单一的诊断标准,而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以给出正确的诊断结果。临床上肝癌诊断标准的确定是对肝癌进行正确诊断进而进行合理治疗的基础,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 目前肝癌的诊断标准为: 1、AFP≤4OOμg/L,两种影像学血检查证实有肝癌特征性占位性病变,或有2种肝癌标志物(甲胎蛋白异质体、异常凝血酶原、γ谷氨酰转肽酶同功酶Ⅱ及α-L-岩藻糖苷酶等)阳性及一种影像学检查,发现有肝癌特征性占位性病变者。 2、AFP>4O0μg/L,能排除活动性肝病、妊娠、生殖系胚胎源性肿瘤及转移性肝癌,并能触及坚硬及有肿块的肝脏或影像学检查具有肝癌特征的占位性病变者。 3、有肝癌的临床表现,并有肯定的肝癌转移灶(包括肉眼可见的血性腹水或在其中发现癌细胞)并能排除转移性肝癌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