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8-4 21:57| 发布者: 安康养生视频| 查看: 1107| 评论: 0
6类心脏病人不适合怀孕?
以下心脏病患者不适合怀孕,否则胎儿和孕妇都会发生危险。
1、心功能Ⅲ级或Ⅲ级以上。
2、心脏有明显扩大或曾有脑栓塞而恢复不全者。
3、风湿性心脏病伴有房颤或心率快难于控制者。
4、风湿病患者出现严重二尖瓣狭窄以及肺动脉高压。
5、有心衰病史或伴有慢性肾炎、肺结核者。
6、心脏畸形较严重或有明显紫绀的先天性心脏病而未行手术者。
以上心脏病人在怀孕晚期容易发生心衰,给胎儿和产妇造成生命危险。I级至Ⅱ级心功能不全者怀孕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定期产检,严密观察心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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