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结、直肠癌高危人群致病机制的认识,有助于制定切实可行的病因阻断措施,而通过加强对结、直肠癌高危人群的监测和治疗,可望降低发病率,提高肠癌生存率。 高危人群应从家族史和个人史两个方面判断。前者包括1~2级亲属中有结、直肠癌史,60岁以下的一级亲属中有腺瘤性息肉病史和家族遗传性综合征史,主要包括家族性腺瘤性息肉病(FAP)、遗传性非息肉性结、直肠癌(HNPCC)、Turcot综合征、Oldfield综合征及青少年性息肉病等; 后者包括有炎症性肠病史、腺瘤性息肉病史及既往有肠癌、腺瘤或其他器官(乳腺、卵巢、子宫及泌尿系统)癌症史。目前国内尚未制定结、直肠癌高危人群的统一标准。 有资料认为以下为肠癌发病的高危人群: (1)30~40岁以上有消化道症状者; (2)有大肠癌病史者; (3)有大肠癌癌前病变如腺瘤、溃疡性结肠炎、血吸虫病者; (4)有癌家族史、家族性息肉病史、遗传性结肠病者; (5)有盆腔放疗史者; (6)有胆囊或阑尾切除史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