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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发文在职医生可以开医院、开诊所了!

2017-3-7 19:10| 发布者: 田园网| 查看: 1030| 评论: 0

4月1日起,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在职医生,可以一边上班一边开诊所、办医院。近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其网站上发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删除原来“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内容。同日将施行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亦为医师执业注册松绑——今后医师的执业机构数量不再受限制。

《实施细则》删除了原有“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内容 。

值得注意的是,几乎同时国家卫计委发布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也将于4月1日正式施行,当中着重敲定医师“一次注册、区域有效”规定。也就是说,今后医师在一家主要执业机构进行注册,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案, 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

《办法》还规定,国家建立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对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注销注册;增加了对医师参与有组织作弊不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等规定。此举旨在通过建立注销注册退出机制,及时清理医师队伍中的不合格人员,引导医师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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