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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十年后将被取代?

2017-2-16 12:35| 发布者: 田园网| 查看: 841| 评论: 0|原作者: 徐毓才

陕西省山阳县卫计局副局长 徐毓才 来源/村医之家

最近(2017年1月2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了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公告。公告有两点引发的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

一是在天津市、海南省和云南省开展综合笔试“一年两试”试点。

二是将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考试扩展到24个省。

一时间,很多乡村医生对于自己是否有必要参加这个“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考试拿不准,甚至有些已经取得了“执业医师(包括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村医也来咨询,今儿老徐就在这里给大家全面的科普一下。

我国的医师是怎么分类的?

自古以来,不管被称为大夫、先生、郎中、太医,干的事都一样,医生从来就是“自由执业”者。后来有了“医院”,医生才开始逐步变成一个“集体”,有了合作。但仍没有一个“法”来规制。

1998年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执业医师法》,从此执医有了专门的法律。规定将执业医师分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师执业必须经过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条件大家可以自行搜索),合格后发给《医师资格证》书。但仅仅取得《医师资格证》还不能执业,需要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注册,经注册后发给《医师执业证书》,才能在所注册的医疗机构内部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基层,历史选择下留给我们大批的乡村医生,没有接受过正规医学学历教育,不符合考试条件。但他们却是基层群众离不开的“健康守护人”。

2003年8月5日国务院颁布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条例》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具备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他们拥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但有效期只有5年而不是《执业医师证》的永久。

这就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师队伍,城乡二元结构,给城市人群服务的“医师”(包括执业助理医师),给农村人群服务的“乡村医生”。

乡村全科助理医师是怎么一步一步提出来的?

1985年1月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决定将“赤脚医生”改为“乡村医生”,规定达到医士水平的称“乡村医生”,达不到医士水平的称卫生员。

1985年2月27日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合理解决赤脚医生补助问题的报告的通知》中提到,“凡经考核合格,相当于中专水平的赤脚医生,发给‘乡村医生’证书”。这就是乡村医生的由来。

1990年3月,卫生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全国爱卫会颁布《我国农村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规划目标”》。明确提出“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各种最低目标其中包括在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分别实现60%和50%的所谓“集资医疗覆盖率”。

1991年初,原卫生部颁发了《1991~2000年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正式提出对乡村医生实行系统化、正规化中等医学教育(简称“两化教育”)。

2001年12月29日,卫生部颁布《2001—2010年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规定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乡村医生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然而,这些“宏伟目标”因为种种原因都没有实现。

2015年1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认为,乡村医生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技能,关心他们的生活和成长,对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社会公平,让农村居民获得便捷、价廉、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他表示要让乡村医生的岗位真正变得“有吸引力”,要千方百计提高他们的待遇,让有能力的村医乐意留在乡村。

201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出台,其中要求“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执业助理全科医师资格考试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考试大纲,统一组织,单独命题,考试合格的发给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定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执业。并规定,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至此,大家就明白了,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是个什么了。

老徐在此归纳一下,这个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起码有这么几点:

一、是解决乡村医生这个临时执照不能永久的问题;

二、解决一些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后不能继续考“执业医师”的问题;

三、或许还可以为“提升职业空间”提供可能性。因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

“乡村医生”作为一种执业资格将在10年后消失,但作为一种职业将长期存在。

当媒体报道了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开始的消息后,还有很多乡村医生认为,乡村医生就要消失了。老徐认为,作为一种“执业资格”,“乡村医生”可能会在10年后消失,但作为一种“职业”,“乡村医生”将不可能在短期内消失,而且还将长期存在。

为什么这么说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是,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力争使乡村医生总体上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各方面合理待遇得到较好保障。

因此说作为一种“执业资格”,“乡村医生”可能会在10年后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取代。

但作为亿万农村居民健康的“守护人”,以一种“职业”而存在的乡村医生一定会继续存在下去,因为有人就会有健康需求,乡村医生不可取代,责无旁贷,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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